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健全创新创业教育支撑体系,多层次、全方位鼓励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育孵化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保障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创业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切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服务工作。经研究,定于2025年5月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入驻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提出申请。鼓励跨学院组队申请,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为3-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申请团队所提交的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申请。
2.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三年制大专学生和五年制大专学生)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在校综合表现良好,热衷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3.团队第一指导老师必须为我校在编教师,入选学校创新创业师资库管理的双创导师优先享有指导学生创业项目的权利。
4.项目团队成员可同时参与不超过2个创业项目的申请,其中以项目负责任人身份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个。
5.创业项目以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新能源、绿色低碳、健康康养、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红色文旅、非遗传承等产业领域的项目为主,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6.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申报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2025年4月28日
三、政策扶持
入驻创业园进行孵化的项目,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一)创业园对入孵项目团队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免费提供桌、椅、水、电、网络等基本办公设施;
(二)在孵期间,免房租、水电及网络使用费用;
(三)入驻创业园的项目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向高新区就业社保中心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创业园对发展前景良好并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可根据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延长驻园孵化时限;
(五)创业园对入驻项目优先提供创业指导培训,配备创业导师、指导、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服务。
四、遴选程序
1.报名(4月28日前):申请入驻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报名,申请团队填写《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书》(见附件1)、撰写商业策划书、路演PPT等。各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签字后填写《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并连同学生的申请书、商业策划书、PPT等资料(电子档一份、纸质档两份)于28号前发至邮箱2039119683@qq.com;纸质档送到厚德楼四楼大学生创新创业园401办公室。
2.初审阶段(4月29-30日):产教融合中心组织人员根据创业园入驻条件等对二级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项目进入最后路演展示及答辩阶段。
3.路演答辩阶段(暂定5月上旬):通过初审的项目进入最后路演答辩环节。答辩过程由5个评委组成评审组,每个项目展示时间为5分钟、答辩3分钟,项目取为5个评委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入驻项目按路演答辩得分高低决定。
五、其他要求
1.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开展大学生创业孵化是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抓手,是学生开展创新实践的重要平台,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动员学生报名申请。
2.认真组织,有序推进。针对本次遴选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要求申报团队认真按照规定的时间,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级学院相应负责人要对申报的项目团队进行培训,督促各项目团队认真准备各项申报材料,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调研,确保质量。各项目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开展前期调研,对项目的经营范围、商业模式进行反复论证,对学生申报创业项目的落地性进行分析,确保入驻项目质量。
附件: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入驻申请书
2.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申请汇总表
产教融合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