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院、私营业主:
近日来,部分同学和经营业主擅自在校园内饲养宠物,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环境,带来卫生、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加强校园秩序管理,营造一个优雅、洁净的校园环境,现根据《四川养犬管理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在校内私自饲养的宠物(犬、猫、爬虫类、家禽、鸟等)的个人进行限期在清明节期间自行处理,请各系(部)及相关部门督促检查落实。
如再次发现有饲养的各类宠物,学院将强制处理。
并对学生私自饲养宠物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
2017年3月29日